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文化部门颁发给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和演出经纪机构等的许可证件,是有关营业性演出单位进行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文件1。以下是关于它的详细介绍:
申请条件3:
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 “演出经纪” 等相关内容。
专业人员与场所: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和固定工作场所。文艺表演团体应当有 3 名以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演出经纪机构应当有 3 名以上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守法合规: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无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资金要求:不同类型的机构有不同的注册资本要求,营业性演出团体需 10 万元以上,演出公司须 100 万元以上,演出经纪公司须 20 万元以上,涉外演出公司须 500 万元以上。
外资占比: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占股必须在 51% 以上,港澳台除外。
申请材料:
基础文件:包含营业执照副本(需包含 “演出经纪” 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表。
人员证明:法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固话、邮箱、邮编等信息);至少 3 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若曾挂靠需提供离职证明并在系统中注销;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凭证,证明地址与营业执照一致,用途为办公。
其他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符合相应资金要求的验资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办理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上述资料。
提交申请:申请人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请,可选择在线提交或现场提交。
受理与初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退回补正。
审查与勘察: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部分地区可能会进行现场考察,核实办公场所、设施条件等。
审批决定: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通过则颁发许可证,未通过则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领取许可证:申请人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按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证件管理1:
以下是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的详细信息:
办理条件:
经营范围: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 “演出经纪” 等相关内容。
专业人员与工作场所: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和固定工作场所,至少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需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外资公司占股比例: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占股必须在 51% 以上,港澳台除外。
办理材料:
基础文件:营业执照副本,需包含 “演出经纪” 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人员证明:法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固话、邮箱、邮编等信息;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证明,至少 3 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若曾挂靠需提供离职证明并在系统中注销;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凭证,证明地址与营业执照一致,用途为办公。
其他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符合相应资金要求的验资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办理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准确的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申请人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请,可选择在线提交或现场提交。
受理与初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退回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