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旅行社,开启无忧出行新篇
一、办理条件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电子导游证)的导游。
旅行社从业经历不得少于2年;相关专业经历是指在中专以上院校或有关机构从事旅游管理或旅行社管理专业学习或研究的经历,时间不得少于2年。
旅行社应当与经理人员、计调人员、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不得少于1年。
二、办理流程
企业核名:预先准备3个左右备用名称,防止重复注册不下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名,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注册资料:核名通过后,提交以下注册资料: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Zui少30万)、股东及出资比例。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地址及租赁合同(需房东配合到场)。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原件(需本人到场)。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当地工商局要求)。
领取营业执照:提交资料后,等待工商局审批。通常需要5-7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刻章和银行开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前往公安局指定刻章点进行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的刻制,然后到银行开户。
税务登记:完成税务登记。
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设立申请书、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佐证材料、营业设施设备佐证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料、经理、计调、导游人员资料说明、企业章程、出资人身份证等。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审查: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核查,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存入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